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遣将立狱,审判鬼神,道教考召之法中,法师如何拘捕邪祟到坛,逼其”招供“
作者: 超级管理员 时间:2023-23-03 点击:354

古人凡有患病、家遭灾祸而情形不明,常归委於鬼神妖精作怪,便要请法师来禁治。而禁治的前提,是查验作祟的究竟是何方神鬼。
此法后来形成一套专门的科仪程式,称考召仪。
考,即考校功过,召鬼神前来审讯和处置,即名考召。考召指行法“拘捕”为害鬼神精邪並加刑询拷问,逼其“招供”。
考召的方法,道书上都说它出于正一派。“夫考召之法,出于正一之道,故有三五考召之箓,官将吏兵本文备载。”考召之法在早期正一派中被视作大法,正一法箓有一种专门的《太上三五盟威考召箓》,得受此箓之後才有行法的资格。其法有专门的神将吏兵,《正一法文经章官品》中列有各类鬼名,及专门对付他们的主事神将。同时,正一派对此法的操作程序,有比较系统的规定。
《太上助国救民总真秘要》引《正一考召仪》云:
夫考召法,是考鬼召神也,须安坛(按:指法坛)立纂(指坛外绳栏),建狱(建立天狱,或地狱)开门,引绳系坛,及狱开四门,禁步(按:指气禁,步呈)结界,以香案明灯于上,中夜禹步步于中心,丁宇绕外结界,勒水,讫,即面向下,有三元考召正一法师李葬师紫衣飘飘,具冠剑,乘九色师(狮)子,紫云从西北而来,绕坛三匝,即与臣禁坛。
然后,才可依序正式开始行法。由此看来,在正一派中,考召法的传授、行持都有一套仪式科范。

一、立狱


立狱,指建立模拟天上或哪都收禁鬼神的牢狱,常在收邪、考召等科仪中使用。通常认为天狱是拘禁犯律鬼神及梢怪邪魅之处,哪都为鬼界,有地狱拘禁鬼魂。天狱、地狱皆有狱官吏兵把守,因此可以召遣神将立狱,并拘执鬼神精魅加以拷问。
考召的第一个步骤,须是立狱。各道派所立狱名不一,如天心派称天狱,神霄有三十六天狱,正一派称哪都九狱,又有火狱、水狱等等。所立的方法则大同小异,皆以符咒和里诀为主,不过四者侧重或有不同。
通常以灰或石灰画出狱形树立竹竿以为栏,某些道派立狱时也以步是以定位置。有的道法科仪中造匣子刻上符箓代表牢狱,比较麻烦,但一旦做成后,便可反复使用。另有一种方法,取一只大碗,在其中一边画圈、一边念咒,象征着建立牢狱,可就简捷多了。
立狱之后,即发符遣将“拘捕”邪魅到坛。至于是何“邪魅”,则有种种勘验的办法。其中比较被看重的是让“邪魅”附于活人之体,由法师审讯,另外一种,在立狱后,先关上狱门,然后晚上勘察病人动静、空气中闻到的气息以及在灰坛上现出的“邪魅”脚印,以判断是什么作祟。
比如说闻到毛臭,便断定为山魁鬼;鱼腥断定为水怪;青草气则是土神不安及野外山魅恤魅。有时味道不易识别,“脚印”则可仔细分辨,所以道书上载灰坛现迹的办法特详。《道法会元》卷一五八《验迹诀》载不同足迹三十八种,其中大半足迹都被断定为精怪作祟。
所谓妖邪鬼神,既无影踪,何能招供?所以实际行法中,须得先使鬼神附于人体。在考召中,这种使“鬼神附体”的方法,主要是迷魂法。

二、迷魂


考召中经常要使用附体法,先使鬼神附于人体。
《道法会元》卷二二七载“太一火犀雷府朱将军考附大法”,对于考召仪叙述颇为周全。
据该仪,法师先在法坛上步罡后,画一井字,吸黑炁一口入井,想象井深万丈,黑炁蒙蒙。复噀水于井上,使有黑炁如烟。焚符后牵被附体者自艮方入,立井字上,足跟相并拢,仰面闭目,伸两手于香烟上。
再存想黑炁自下而上,蒙罩童子,冲入童子全身孔窍。继念《净天地咒》三遍,以水洒童子,吸北炁吹之,存想冰冻童子,满坛寒惨。这时再念《迷魂咒》,或称蒙童咒,其咒语各派不同,但大抵以催人昏眠为内容。如《蒙童咒》:乾角威风,独角虬龙,眼入六丁,鼻入烟蒙,蒙魂神将,威震凌空,闻吾用法,早助神功,急急垂下,立便昏蒙。
念咒时须掐诀,并想象自己将黑炁吸入水中,并向童子噀水。行若干次后,法师手掐诀指向童子顶门,存想开顶门摄三小儿出,即代表童子三魂,然後遣将将之摄入「魂袋」或琉璃瓶中,加印封存。如果童子此时意识完全丧失,则称迷魂成功。

三、招供


法师随即念《附体咒》使鬼神附于童子身上,从嘴中套问鬼神来历,并且列数罪状使其招供。
不过,被附者有时不能应对法师的问题,甚或不开口。所以在询问时,还会用各种拷打逼供之法。但所用的,并非实物,而是模拟物。一般有枪(刺)、棍(打)、枷(扭缚)、夹棍(夹腿或手指)、钻(凿)以及火(烧)、冰(冻)、蛇(咬)等等。
这些“刑具”的施用,都在迷魂、附体之后进行。
这种行为,有时会出乎常人的想象:给他喝下平常的水,告诉他喝的是酒,其人会表现出醉态;暗示失去痛觉,可以不施麻药拔牙,等等,这些都由现代心理学的实验所证明。
在考召法中,各种刑询拷打都是用模拟物和模拟动作暗示的,但却可使对象“真”的感受到痛苦。如喝令神将将鬼“反缚枷起”,被附者便会自动将手反扭作被缚状,喝令火烧,其人即会满地翻滚作痛极状。所以被附者的回答,实是逼供、诱供的产物。这类回答,常常是不联贯的,由法师的追问,方能渐渐连贯起来。
待考召完成,要依鬼律行法对鬼魅处置或押赴地狱,或表示悔过後责令离开被害之家。法事结束时要使被附体者醒魂。还要将用以立狱的灰、竹竿、符幡抛入流水,同时焚钱、纸马,犒劳酬谢所召神将。

在考召中,除使被考召者“召供”,有时也让他去完成捉妖等事,盖在法师观念中,可使神将附于童子,此时童子在心理暗示下,俨然扮演着与本身不同的另一角色——神将,有时也表现出异乎寻常的本领。
道教文献认为考召之法有很大功德,所以素被重视。除正一之外,上清、灵宝、北极天心、神宵诸派,都行过考召之法。《道藏》中的考召科仪有多,仅《道法会元》中以考召为正式名称的就有《酆都考召大法》、《雷府朱元帅考邪大法》等好几种。考召的特点,乃在能使鬼神“附”于病人或选定的替身,可使旁观者直接“见到”鬼神。这是它的神秘所在,也是容易取得民众信赖,流传千年的原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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